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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显山露水(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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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猎物运动的时候开枪,难度何止提高了十倍,但王超依旧那么冷静自信的将那只逃跑的野兔射杀,这让陶潜他们不得不觉得惊讶,这样的神枪手怎么会来到一个县城跟毛旭这样的人在一起。
所以陶潜开始怀疑起王超的真实身份来,这个之前不显山不露水的沉默青年,现在终于一鸣惊人,陶潜终于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这个人不简单。
很快,王超和毛旭就把猎物捡了回来,兔子的伤并不致命,只是射穿了大腿骨,不过这样的伤对于在山林中的动物来说已经是可以致命的了,在山林中,动物就算是受了很小的皮外伤,都可能因为感染而失去生命,所以我们经常看到那些受了伤的动物都是安静的躺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断的舔着自己的伤口,因为它们自己的唾液有着杀菌的功效。
兔子被毛旭提在手里,不断的挣扎,腿上的鲜血不断的涌出,张大山说道:“快给它止血。”
陶潜也赶快拿出一个布条,要去给兔子包扎上,但毛旭却把兔子拿了回去,说道:“反正都是要拿回去吃的,还包扎什么,死了就死了吧。”
张大山上前一步,一下子抢过毛旭手中的野兔,交给陶潜,让陶潜给野兔包扎,然后转头对着正要发作的毛旭说道:“在山林里是最忌讳血腥的东西,难道你不知道狼群或者一些肉食性的野兽都是依靠血腥来寻找猎物吗?”
毛旭听了,顿时止住了要发作的脾气,没有再说话。
在山林中,那些肉食的动物很多时候都是依靠气味找寻猎物,血腥的气味更加吸引它们,因为有血腥的气味,就表示有别的动物受伤或者有其它动物在捕猎,它们可以悄然靠近,看能不能坐收渔翁,如果有对手,还要看能不能抢过来,这些都是丛林法则,像毛旭这类在县城里长大的人最多是在电视里听人介绍过,自己亲自到了这个环境,根本不会记起。
就在陶潜给野兔包扎的时候,不远处又传来了一阵草丛响动的声音,一群人立刻谨慎起来,拿着手中的武器紧张的往响声方向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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