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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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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为人反目无情。这些流贼一辈子信奉的只有手中的马刀和暴力,即便是做了天下也只会任凭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庞刚这个后来人看来,李自成他们的下场那已经是可以预见的,也是他们必然的宿命。事实上李自成统领的流寇也是明朝末期军纪最差的一支队伍,他们是走到哪里就抢到哪里。历史上他们之所以屡屡被清兵打得大败。主要也是不得人心之故。流贼之间也是相互憎恨,残杀不断,视人命如草芥。这些原因主要是出于无知,他们看不起有学问的人,只信奉强者为王。因此成也于斯。败也于斯,这就是恶奴革命的实质。虽然他们起义也属于迫不得已,但华夏民族也确实是因为他们的存而将这个民族的发展引领到一条错误的道路上。
历史上满清对于前明归顺的官员的处理办法都是原职留用,但惟独流寇例外,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曾经下了密令:凡归降的流寇驻军皆可先斩后奏。由此可以看出,就连满清鞑子都鄙夷他们的所作所为。
看着嘴里呼出去后瞬间变成白雾的气体,庞刚喃喃的说道:“再过几个月又要开始打仗了……就在庞刚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时,在海上漂泊了大半年的林峰带领的舰队终于抵达了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
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还不是是荷兰的首都,但它却是荷兰最重要的港口(没有之一),此时的荷兰正是它最辉煌的时刻,它的商船数目甚至超过了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在世界各地疯狂的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 得益于此,现在的阿姆斯特丹也是世界金融、贸易、文化中心,它那人头涌涌的港口和如同蚂蚁般不断在港口驶进驶出的商船就是最好的证明。
詹姆士.伍达尔是“老人号”的一名水手,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是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候,他在“老人号”上已经呆了七年了,在这七年里他已经走遍了半个世界,无论是英格兰、普鲁士还是法兰西,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而他的愿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走遍全世界。
就在昨天,“老人号”的船长终于将他提拔当了“老人号”的大副,欣喜若狂的詹姆士拉着船上的十多名水手来到了一间酒馆尽情的畅饮,喝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被谁带到了房间。
迷迷糊糊的詹姆士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感觉到胸口很沉闷的他低头一看,看到了一头长长的红发,一团柔软的躯体正伏在自己身边睡得正香,詹姆士认得这个人,她是这家酒馆老板的女儿莉莉安.皮兹切尼,也是自己的女朋友。
“哦。”詹姆士坐了起来,捶了捶自己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伸手在女朋友那肥大的臀部用力拍了一下,发出了“啪”的一声脆响。
“莉莉安,起床了,我该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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