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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三章 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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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双手持刀,没有着急出手。
面对一位跻身年轻十人之列的“同龄人”,这场架该怎么打,有些学问。
要知道那前十之人,可是无先后之分的。
而他才第十一。
而眼前这个真实身份、师传渊源、根脚来历,一切一切,依旧云遮雾绕好似躲藏月中的圆脸棉衣姑娘,她既然敢来此地,肯定是有活着离开的完全把握,不然那条龙君老狗,也不会由着她意气用事。
所以绝不能吓跑了她。
得让她放心更放开手脚,往死里打自己。
何况跻身十人之列,若是打不死一个只排在第十一的,说不过去,传出去不好听。
陈平安向她缓缓行去,一对短刀,在他指间、手背-飞快旋转。
刀光交织,条条流萤,动作太快,刀光太多,光彩不断萦绕裹缠,最终犹如两盏袖珍可爱的团团明月,在陈平安手中。
赊月见那年轻人没有急哄哄动手,也就耐心等着他的起手。
很好奇对方会以什么路数来开门见山,是障眼法的符箓,或是让甲申帐剑仙胚子吃尽苦头的剑修之飞剑?还是纯粹武夫的山巅境拳头?
赊月听说过这位剑气长城末代隐官的不少传奇事迹,尤其是两个说法,不太喜欢记住身外事的赊月,难得记得清楚。
在剑气长城内外,远阿良近隐官,南绶臣北隐官嘛。
至于陈平安当下那个花俏动作,赊月视而不见,要论天下人的“玩月”神通,在她身前,都是玩笑。
昔年那邻居之一的王座大妖荷花庵主,也不过是仗着年龄大些,才沾了些便宜。
她只是视线偏移,左看右看,还是觉得这位在蛮荒天下大名鼎鼎的年轻隐官,就像早年北去时远远瞥见的一眼,相貌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确实不如姜尚真那副皮囊好看。
当然了,男子英俊与否,不重要。女子亦是一样道理。
曾有一位天上邻居说只要遇见对的人,双方眼中便会看见最好看的景色,如天各一方,日月遥对,目光却亘古不变。
可惜赊月对于男女情爱一道,实在没什么兴致。真心痴缠什么的,她想都无法想象。
陈平安慢慢而行,缓缓而问,一脸疑惑试探性道:“先前天上异象,少掉一轮月,以至于连我这边都能够心生感应,该不会是被赊月姑娘收入袖中了吧?若真是如此,咱俩还怎么打,我不过是身在城头小天地,赊月姑娘却是身在明月大天地……何况我才排名第十一,与你们前边十人,一步之隔,天壤之别,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圆脸姑娘没说那轮明月的去向事,说道:“你要不愿意打,我又无所谓。我本来就是赏景来了,是你非要咄咄逼人,与我喊打喊杀。”
与那桐叶洲姜尚真难怪是好友,都挺不要脸的。
男人不要脸起来,跟年纪大小,果然关系不大。
双方还隔着约莫三十丈的距离,只是对于双方的境界而言,近在咫尺,形容为毫厘之差都不为过。
陈平安在二十丈处停步不前,一个骤然收刀,刀尖朝后,好似在与女子示好,微笑问道:“赊月姑娘,你是客人,你说咱俩该怎么打,先合计出个章程?都由你说了算。不然容易伤和气。”
赊月听而不闻,只是多看了眼对方双刀,说道:“好刀,锐气无匹,敛藏却深。名字是什么?”
陈平安摇头笑道:“路边捡来,不值一提。比不得赊月姑娘囊括大月、炼化天运的通天手笔,可惜先前龙君前辈担心我问道练拳不专心,帮我天地隔绝了,惜哉未能亲眼目睹这等奇绝景象。”
赊月说道:“虽然你一直故意示弱,可是杀心一重,你就藏不住了。你不该将刀光不小心凝为月形的。当然,我猜你还是故意为之。你这隐官,离开城头的厮杀,战役大小细节,早已被编撰成册了,我是能够翻阅的。那斐然最喜欢拿来翻书佐酒。”
陈平安再次停步,无奈道:“难道真是那手持利器,杀心自起?怪我修心不够,更佩服赊月姑娘的眼光独到。至于那位斐然兄,如此仰慕我的话,赊月与我切磋过后,帮忙捎句话,让他干脆随我姓陈好了。”
赊月神色略微古怪。
陈平安恍然道:“斐然这个臭不要脸的玩意儿,化名已经姓陈啦?先前来此做客,也不事先与我打声招呼,不问自取是为贼啊,斯文扫地!”
太多年未曾与外人言语。
很怀念。
所以陈平安很愿意为她破例。
今天打架,先多言语。多多益善,即便只是多出一句话,能够帮自己打发掉许多的光阴。
光阴长河近乎停滞之煎熬心境,陈平安是真真再不想经历第二遭了。
他手中短刀,狭小如匕首,得自北俱芦洲那场山谷厮杀,当时陈平安被一拨割鹿山刺客设伏袭杀。
一场狭路相逢,凶险厮杀过后,不太相信自己运道多好的陈平安,就让隋景澄帮着收缴战利品,其中就给她摸出了这对短刀,分别篆文“朝露”与“暮霞”。事实上不但陈平安和隋景澄起初不识货,误以为寻常。就连那短刀旧主的割鹿山刺客女子,一样不识仙家重宝,之后陈平安是遇到了挚友刘景龙,才被读过杂书无数的刘景龙道破天机,刘景龙不但按照书上记载,传授陈平安炼制之法,而且识破其中一把短刀的“真身”,铭文“逐鹿”,正是史书所载的那把“曹子匕首”,而那曹子,正是陈平安打算以后最新化名走江湖的曹沫。
以后无论是去往蛮荒天下,还是重返家乡天下,对敌一切上五境之下的修士,陈平安会让对方怎么死都不知道。
至于那些个死人,能否见到他真容,知晓他真名,得看陈平安的心情。
当然前提是他能离开剑气长城。
“曹子”曹沫,是那部煌煌史书上的刺客列传第一人。
且有那三败之地,最终被曹沫失而复得。
多好的兆头!
要知道在这剑气长城的城头之上,陈平安的的确确连输过三场。
就当他这晚辈与那位曹前辈沾沾光。总之陈平安保证绝不会让手中“逐鹿”蒙尘便是了。
陈平安当下右手一把曹子匕首,被正史记录为“逐鹿”,那么手中剩余一把,既然史书无载,陈平安就顺着割鹿山,取名为割鹿好了。
先逐鹿,再割鹿!
取名一事。
确实擅长。
赊月说道:“到底打不打?”
赊月当初身在桐叶洲,面对那个“一片柳叶斩仙人”的姜尚真,看似毫无招架之力,除了赊月暂时杀力、境界都逊色对方之外,也有圆脸女子根本就没想着与姜尚真如何纠缠的初衷。在赊月看来,大道修行,与人打架一事,本就没啥意思,而一场注定打不过对手的架,更让赊月只觉烦心,能躲就躲。而那些她注定能随便打赢的架,棉衣女子却更提不起兴致。所以在那浩然天下,一路独自远游,她从头到尾,出手寥寥。
只是今天面对这个同为年轻十人之一的“隐官第十一”。
赊月确实有些私心。
在桐叶洲姜尚真追杀万里,依旧杀她不得,离去之前,“好心好意”与她心声悄然言语一番,涉及了赊月的大道根本。
好似一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谶语。好像只等她到桐叶洲,来听姜尚真与她说破。
赊月不善言辞,却绝不痴傻,当姜尚真一语道,起先并不当真的赊月,只是听过之后,她就有了一丝道心悸动,毋庸置疑,确实是玄之又玄的大道所指。
姜尚真的言语,像是一首浩然天下的游仙诗,像是一篇残缺的步虚词。
欲想乘船登青天,须有圆满补缺钱,且就五湖赊月色,卖酒四海白云边。
姜尚真当时没有言语更多,但是先前言语,多有提及隐官陈平安,看似插科打诨,赊月就想要来这边碰碰运气。
不然按照赊月平时的脾气,岂会对这隐官如此出奇耐心。
要么早走了,要么早早动手再早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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