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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上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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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上学去
圣华学院。
这四个字真是金光闪闪。
君海澄丢开手中精美华丽的录取通知书,围上天蓝色小猫图案的围裙,一边往厨房里走一边随口问:“爸爸,干爹,你们今晚要吃什么菜?可以点菜哟!”
泰蒙登时口水嘀嗒流:“红烧牛肉!大盆大盆的红烧牛肉!”
巴德兰也忍不住口舌生津:“上次做的那个素炒黄瓜。”
泰蒙听了就不大满意,色迷迷地摸摸巴德兰的腰,义正词严地道:“噢,我亲爱的老不死的,你应该多吃点肉,瞧瞧这一身排骨,瘦得打飘。”
巴德兰翻出一枚白眼,狠狠地排开他不老实的毛手,横眉冷哼:“那也麻烦你多啃两根青菜吧,肉食性动物!”
君海澄一边微翘嘴角,听着老夫夫之间幼稚园级别的争吵,一边井井有条行云流水地处理食材,如今家里吃的除了肉,所有的蔬菜都是从空间里拿的,君海澄打算做红烧牛肉、素炒嫩黄瓜、蒜泥白肉蔬菜卷、咸蛋蒸肉饼、醋溜白菜,加上一个菌菇炖鸡汤,五菜一汤,三个人吃也足够了。
就是饭要多煮,泰蒙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饭桶。
斑斑在旁边给小主人打下手,瞄着一道道新鲜出锅,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第无数次默默哀叹自己,看得着吃不到的命,不过旋即又精神抖擞起来,满目星星,小主人好能干!还会教斑斑做新鲜菜式!小主人是大好人!
很快,所有热气腾腾的饭菜都摆上了饭桌,一家三口开始其乐融融地吃晚饭。
泰蒙大口大口地扒饭吃肉,呼啦呼啦,吸溜吸溜,然后往巴德兰碗里丢了一块红烧牛肉,巴德兰嫌恶地看了一眼,最终还是夹起来吃进肚里,不过报复性地往泰蒙碗里倒了半盆子白菜,不理会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继续进攻其他美味佳肴。
君海澄捧着一只小碗,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一边小口小口地喝汤,心里十分满足,觉得自己就像成功喂饱了两只挑食小鸡仔的鸡妈妈,没办法,干爹爱吃荤,无肉不欢,平生最恨青菜杆子;爸爸爱吃素,有菜万岁,从来不喜肥肉块儿,想要把这两位同时伺候好,也不容易呀!
自我表扬一个!唔,他要多吃一块肥嫩鸡肉!
泰蒙刨了半桶饭,突然伤心兮兮地飙起小眼泪来:“儿子哟,你要是去帝都读书了,干爹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了,怎么办?谁来满足我的胃?”
干爹,你这么说斑斑会毒死你的。
“以后要是嫁了人,就更吃不上你做的饭了,要不,你不要嫁了,咱们给你娶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陪笑陪说话的老公回来?”
干爹,你这么说不用等斑斑毒死你,我就先弄死你了。
巴德兰忽然停下筷子:“澄澄,你真的要去圣华读书,不改变主意了?”
君海澄给爸爸碗里添了一个蔬菜卷,“嗯,别担心,爸爸。”
巴德兰眼中闪过一抹忧色。
他怎么可能不担心,他以前就是圣华医学系的学生,自然知道圣华里面是什么样子的,若论师资设备、实力影响,它的确是纳索魔首屈一指的学府,但它里面的竞争也是异常地激烈。尤其是,圣华是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一起招收的,每个进圣华的人都是天之骄子,骨子里一样骄傲,贵族大都看不起平民的粗俗无礼,偏激的贵族还会以折辱那些平民佼佼者为乐;平民也大都厌恶着贵族的傲慢虚伪,偏激的平民还会以对抗那些贵族公子哥为己任,总而言之,两者之间常常会有摩擦发生,甚至还死过人。昔日的唐冰兰,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在艺术方面很有才华的男孩子,被一个纨绔子弟活活地亵玩至死,最后这件事情被学校压下去了,纨绔子弟的家族只赔了一笔钱,什么事情也没有。
说实话,巴德兰一开始就不大乐意自己千娇万宠的宝贝儿子报考圣华学院,儿子长得太过漂亮,鲜嫩嫩的初开的蔷薇花一般,又是平民身份,在里面无依无靠,到时候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除此之外,巴德兰还担心一件事情,唐家就是在帝都那边的,十几年前唐祈在他们家闹过一场,后来就没有了动静,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不过巴德兰肯定,对于澄澄和泰蒙的存在,他们的关系,唐家一定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他才担心,澄澄孤身一人去到帝都,不知道唐家会不会对他做什么事。
不过君海澄坚持,巴德兰也就唯有支持。
君海澄当然明白自家爸爸的顾虑,不过,他喜欢简单的生活,不代表他不能适应复杂的环境,圣华作为一所闻名于世的最高学府,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他真的很想去见识一下,最重要的是,圣华有着一个藏书量极为丰富的图书馆,在五大星系里都是十分有名的,这点最为吸引人。因为读书一直是君海澄的一大爱好,前世在大学读书时他用在图书馆里的时间是最多的,管理员阿姨甚至专门为他留出一个光线最好的位置,奖励他的“勤奋学习”。而这点,很显然,沙维沙尔星上的普通学校无法满足他。
如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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